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2016年第五届
(春季)竞赛规程
主办单位: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
监赛单位:宁夏回族自治区信鸽协会
宁夏灵武市信鸽协会
一、参赛条件
1、国内外信鸽爱好者,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赛。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在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5年正式足环一枚。
2、参赛鸽必须是25天—40天的健康幼鸽,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。参赛鸽入棚时由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、鸽痘疫苗。如自行接种疫苗者请在交鸽时注明。
3、鸽主将参赛鸽交入本公棚后,本规程即为合同生效,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。
二、参赛费用、时间、地点
1、每羽交参赛费800元,饲养费100元,合计900元,交鸽时必须交清饲养费。
2、2016年3月上旬60公里训放后,电子扫描和裁判清棚存棚数为收费依据,鸽主应在7日内交清同一名下参赛费用。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,公棚不予公布成绩并有权做出任何处理。
3、交鸽时间: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。
4、交鸽地点:各市、县、旗、区鸽友服务部、公棚委托收鸽点(人)均可办理收鸽业务。外地鸽友可办理托运到宁夏河东机场、银川和灵武汽车站(每日有专人接鸽)也可电话联系上门取鸽(委托代收点(人)、联系方式网上查询)。
5、联系方式:
公棚电话:0951-4513868
传 真:0951-4513868
公棚法人:武明 13995497468
银川市接鸽人电话:小顾 15121900672
公棚管理人员接鸽电话:
孙光华 13895081219 高 辉 13519571711
公棚电脑员电话:武振华 18295617158
6、异地鸽友可通过银行汇款(汇款后传真至公棚)
中国工商银行:621226 29030014 55966 收款人:武明
中国建设银行:447901 99801301 32958 收款人:武明
中国农业银行:622845 12060036 78362 收款人:武明
黄河农村商业银行:622947 81000098 82606收款人:武明
三、参赛项目、时间、距离及竞赛细则
1、180公里热身赛(时间:2016年4月上旬,地点:甘肃境内)
2、280公里预赛(时间:2016年4月中旬,地点:甘肃境内)
3、500公里决赛(时间:2016年4月下旬,地点:陕西华县)
4、团体赛:凡一人名下交鸽8羽,即具备小团体参赛资格,交鸽32羽,即具备大团体参赛资格,大团体同时可参加小团体竞赛。多者分A、B、C......组。180公里热身赛后在同一名下分组,不得拆分互换,不能选择性交费。团体赛一经确定不可更改,赛后3日内分组,超时者公棚则按180公里训放成绩顺序随电脑自动分组,其后果自负。500公里决赛有效报到期名次(600名之内)获奖鸽羽数多者为胜,如羽数相同,以第1羽先者为胜(以2羽为底限)。
5、三关综合鸽王
以180公里热身赛(500名之内)、280公里预赛(500名之内)、500公里决赛(600名之内)三关分数相加、高者为胜,如分数相同,以决赛获奖名次前者为胜。
6、预赛、决赛设指定鸽、汽车指定大奖赛
(1)分别设A组100元/羽、B组200元/羽、C组300元/羽、D组500元、E组一把抓500元组、1000元组、2000元组。特设汽车指定大奖赛(竞赛办法网上另行通知)。
(2)A、B、C组录取10名,前3名各发奖杯。奖金比例为冠军获35%,亚军获15%,季军获10%,4-5名各获5%,6-10名各获3%,剩余部分作为奖杯和组织费用。
(3)D组录取前3名各发奖杯。奖金比例冠军获50%,亚军获20%,季军获15%,剩余部分作为奖杯和组织费用。
(4)E组一把抓各组录取一名,冠军获85%,剩余部分作为奖杯和组织费用。
(5)参赛者认真填写指定鸽赛报名单,注明A、B、C、D、E组,一羽赛鸽可同时参加各组指定大奖赛,分别获得奖金。凡错填成绩无效,后果自负。如鸽主放弃指定,其他鸽友在征得鸽主同意后可指定参赛,奖金归指定鸽友。
四、奖金分配与录取名额
1、180公里热身赛,录取100名,前3名发奖杯
冠军 |
亚军 |
3名 |
4-100名 |
3000元 |
2000元 |
1000元 |
各600元 |
2、280公里预赛,录取200名,前3名发奖杯
冠军 |
亚军 |
3名 |
4-200名 |
5000元 |
3000元 |
2000元 |
各900元 |
3、500公里决赛,录取600名,前10名发奖杯
冠军 |
亚军 |
季军 |
4-10名 |
11-100名 |
101-200名 |
201-500名 |
501-600名 |
120000元 |
60000元 |
30000元 |
各10000元 |
各7000元 |
各6000元 |
各5000元 |
各2000元 |
4、500公里决赛小团体赛,录取30名,前3名发奖杯
冠军 |
亚军 |
季军 |
4-30名 |
10000元 |
10000元 |
10000元 |
各4000元 |
5、500公里决赛大团体赛,录取前3名,前3名发奖杯
冠军 |
亚军 |
季军 |
30000元 |
20000元 |
10000元 |
6、三关综合鸽王赛,录取10名,前3名发奖杯
冠军 |
亚军 |
季军 |
4-10名 |
10000元 |
10000元 |
10000元 |
各3000元 |
五、参赛获奖鸽、归巢鸽归属
1、获奖鸽前500名及境外归巢鸽由公棚组织统一拍卖,拍卖的60%归鸽主,30%归公棚,10%作为拍卖费用(拍卖时间、地点网上通知)。
2、前3名起拍价均为10000元,4-10名起拍价均为3000元, 11名至500名起拍价均为1000元,501名至600名鸽主交200元领回,鸽王1-3名起拍价均为10000元,4-10名起拍价均为3000元,流拍鸽交纳底价的40%由鸽主凭参赛卡领回。
3、本公棚特设加关赛,第三关决赛归巢鸽达到1000羽以上(获奖鸽除外),举办加关赛,所有归巢鸽全部参加。加关赛采取鸽友自愿交费原则。上笼参赛鸽未交费,只计名次不获奖金,但参加拍卖会,奖金由后名次递进。具体规程决赛后将公布细节。为了不影响鸽子状态我公棚将正常家飞,在此期间如有丢失,公棚将不负任何责任。
4、拍卖会结束后,归巢鸽在15日内由鸽主凭参赛卡在各地收鸽点免费领回,外地鸽友的赛鸽公棚负责发运,运费自理。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,公棚不承担赔偿责任。超时不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,由本公棚处理。
5、参赛奖金、拍卖获奖鸽所有收益的相关税项,均由获奖鸽主自理。
六、竞赛办法
1、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《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》和《信鸽公棚规则》。执行宁夏信鸽协会有关公棚竞赛规定。
2、裁判由宁夏信鸽协会指派,负责比赛集鸽、监放、成绩审定、指定鸽赛、汽车指定大奖赛。参赛鸽主推荐鸽友代表随车前往监督比赛,开笼过程。比赛时如发生规程以外事故,由自治区鸽协仲裁委员会裁定。
3、本次比赛不设伯马制,决赛有效录取的截止时间为开笼次日20时为有效报到期。名次未报满,获奖鸽领取正常名次奖金,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。(团体赛、鸽王赛奖金除外)热身赛、预赛、决赛均以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自动排名为准。若扫描系统发生故障,赛鸽入棚无法进行扫描显示,则比赛终止,奖金由上笼鸽均分。赛鸽归巢期间扫描系统发生故障,已录入名次有效,事故后名次奖金由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均分(已获得名次鸽除外),均分奖金都不包括团体赛、鸽王赛。
4、参赛鸽入棚后上网公布家飞训放信息,参赛鸽若发现有伤亡、游棚、丢失,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,训放后丢失属自然淘汰,不予赔偿。
5、参赛鸽的训放与比赛如遇禽流感和不可抗拒的因素,以政府法令为准,取消比赛,本公棚只收取100元饲养费,退还参赛鸽。
6、为确保参赛鸽竞技状态,180公里、280公里比赛结束后,赛鸽将进行正常训练家飞,此期间如遇赛鸽丢失,按自然淘汰处理,不予赔偿。
7、参赛卡、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,鸽主凭参赛卡办理领取奖金等相关手续。
七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(如有补充另行通知)。
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
2014年5月22日